

□蒋璟璟
近日,#建议禁止16岁以下使用社媒#话题登上热搜。相关报道提到,“未成年人用网呈现低龄化趋势,社交娱乐类平台占据其主要使用时长。建议研究制定未成年人社交媒体保护性管理规定,明确将十六周岁设定为未成年人注册使用社交类平台的数字成年年龄”。这一话题,迅速引发各方热议。(中新社)
规范未成年人的社媒使用行为,近年来越发成为未成年人保护的重要议程,这是全球性趋势。这个进程中,最具影响力的事件,无疑是一些国家出台的社媒禁令,比如说澳大利亚等就通过立法,规定“16岁以下禁止使用社交媒体”。类似的举措,简洁直接、通俗易懂,同时也因为看起来极具力度,所以迅速产生了巨大关注。需要追问的是,“青少年社媒禁令”到底是不是一个好选项、必选项?对此,不能简单照搬“他山之石”,还是要客观地、实证地思考。
其实,任何针对网络管理的公共政策,都建立在特定的国情、“网情”基础上的。需要说明的是,海外一些国家,之所以要一刀切禁止未成年人使用社媒,一个大的背景就是,其对于网络生态、网络内容的日常管制,大体都是消极作为、自由放任的。于是乎,社交媒介上,自然是鱼龙混杂,各种少儿不宜的东西层出不穷。所以,为了保护孩子免遭误导,其强推“断开接触”,乃是没有办法的办法。
与之相较,我们的互联网事业,则完全是另一番逻辑、另一套模式。在有为政府、能动治理的大框架下,我国对于未成年人使用社交平台,业已建立了较为完备的规则和制度体系。这其中,既包括了对网络平台主体责任的压实,也包括对网络信息内容的前端把关、常态化监督。此外,尤须一提的,还有一系列“守护孩子”的专门设计。比如说,“未成年人模式”,这使得孩子们的上网行为、接触的内容都处于可控、受控的状态,在最大程度实现了趋利避害、良性上网。
也就在最近,多部门还联合印发了《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信息分类办法》,将对网络信息的精细管控、对未成年人的悉心守护,又推向了一个新的高度……凡此种种,都是实实在在的治理成果,也是我们确保孩子们能够健康上网的充沛底气。正因为此,在本土语境下,针对未成年人出台社媒禁令,并不具有显著的紧迫性、必要性。再者说,一刀切禁止,不可避免会阻断孩子们了解世界、获取信息、增长见识的一大路径,其中的隐性代价之大,不可忽略。
网络向善,则社交平台就不是洪水猛兽,对孩子们来说亦是如此。好的网络生态,要共建、共治,还要“共享”。确保孩子们受控、正确的使用社交平台配资在线导航官网,这也是实现网络生态发展红利共享的一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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